上蔡縣人民法院:調判結合促履行 案結事了保民生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小云)4月9日,當事人馬某將一面印有“公正執(zhí)法公道人心,廉潔高效傾心為民”的錦旗送到上蔡縣人民法院蘆崗法庭庭長任秋蓮手里,為工作人員耐心化解糾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點贊。
馬某于2021年3月就朱某位于上蔡縣的房屋簽訂了裝飾裝修合同,馬某入場開工,朱某依照約定支付了部分裝修費用。馬某未依照約定時間完成施工,為補償逾期,馬某與朱某協(xié)商一致變更了部分合同內容。雙方對剩余裝修款項2.3萬元以及尾活處理未能協(xié)商一致,馬某將朱某訴至上蔡縣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余款。被告接到通知后,向法院提起反訴要求原告承擔逾期完工的責任并支付賠償,同時原告又增加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訴請請求。
案件受理后,針對本案涉案金額不大,雙方對立情緒嚴重的特點,承辦法官及時與原、被告聯(lián)系,溝通案情并進行調解,因爭議較大,雙方第一次面對面調解并未成功。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認真聽取了當事人的意見和訴求,并結合本案被告提起反訴、原告增加訴求的情況給當事人預留充足的時間用以舉證、質證。
經過庭審,雙方仍未達成一致意見,法官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使案件事實逐漸清晰明朗,雙方爭議內容逐漸減少,對立情緒消了大半。在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庭審后及時作出判決。承辦法官用10頁的判決書圍繞案件事實和爭議焦點進行了詳細的釋法說理,與雙方當事人共情。判決下發(fā)后,被告主動聯(lián)系承辦法官表示不會上訴,并愿意履行案款。原告在領取案款的時候給蘆崗法庭送上了感謝的錦旗。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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