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后”和“50后”年邁老人打架 西平縣人民法院聯(lián)動多方傾力調解促和諧
駐馬店網(wǎng)訊(通訊員 樊浩強)近日,“40后”“50后”年邁老人因口角紛爭大打出手。在西平縣人民法院辦案法官、鎮(zhèn)村干部、人民調解員、法援律師及雙方子女的多方調解下,兩位老人終于化干戈為玉帛,達成和解協(xié)議,徹底化解雙方多年的積怨,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高度好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促進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20日,王某(1948年出生)因懷疑李某(出生于1950年)折斷了其家地里的玉米,于是拿著被折斷的玉米桿到李某家門口對其進行辱罵,隨后雙方互相辱罵,王某用玉米桿敲擊李某的頭部并將其打傷。李某受傷后被送往醫(yī)院住院治療,花費醫(yī)療費3600余元。西平縣公安局對王某以毆打他人行政拘留12日,并處罰款500元,因王某系70周歲以上人員,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處罰;對李某以侮辱行為罰款200元。雙方因醫(yī)藥費賠償?shù)仁乱?,?jīng)當?shù)赜嘘P部門多次調解,但效果并不理想。2023年10月,李某向西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賠償各種損失4000元。
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類型的糾紛案件,當事人通常情緒激動,矛盾尖銳。為實質性化解矛盾,解決紛爭,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時查閱卷宗、了解案情,迅速開通特殊利益群體保護“綠色通道”,優(yōu)先傳喚當事人,優(yōu)先調解,積極開展案件審理工作。經(jīng)開庭審理得知,兩家因地壟排水、玉米桿折斷、歷史遺留等矛盾致使積怨叢生,多次發(fā)生糾紛。經(jīng)過庭審答辯、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依法查明了案件事實,庭審中法官多次組織雙方調解,然而雙方始終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王某態(tài)度強硬拒不賠償,調解無疾而終。
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年事已高,系同村村民,在同一村莊生活幾十年,生活環(huán)境固定,子女年齡相仿,抬頭不見低頭見,如不能徹底化解雙方糾紛,有可能導致積怨加深,甚至會延伸到下一代。在庭審調解失敗后,承辦法官并沒有氣餒,反而開始展開庭后調解工作。承辦法官聯(lián)系鎮(zhèn)村干部和屬地人民調解員就地參與調解,利用他們長期在當?shù)厣罟ぷ?、民情民風熟悉的優(yōu)勢,與雙方促膝長談,勸導雙方應以保重身體為要,退一步海闊天空。先是安撫雙方情緒,引導換位思考,著重從情理方面,對雙方進行了耐心教育,講解鄰里之間誠信和諧友善、互諒互讓的美好道德品質,維護和諧和睦的睦鄰友好關系需要雙方共同努力。承辦法官又聯(lián)系西平縣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師參與調解,法援律師著重從法律規(guī)定、訴訟成本、法律責任等角度進行了利害分析,促使雙方理智對待糾紛。由于雙方矛盾較深,經(jīng)過數(shù)次調解仍然沒有取得良好效果,在一籌莫展之際,承辦法官從人民調解員處得知,雙方子女系同村發(fā)小,小時候在一起上學,年輕人明事理,關系還不錯,有發(fā)揮積極作用的可能,于是主動聯(lián)系上雙方子女,經(jīng)過一番勸說,雙方子女表示愿意積極配合,各自做家人的工作。
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最終在承辦法官、鎮(zhèn)村干部、人民調解員、法援律師和雙方親人的共同努力下,通過“背靠背”“面對面”等多種方式調解,經(jīng)過長達一個多月的努力,最初“劍拔弩張”的當事人,關系有所緩和,逐漸認識到鄰里之間和氣為貴。被告王某主動認識錯誤并賠償原告李某醫(yī)療費用,雙方打開心結、握手言和,解開了兩位婆婆多年之間的“疙瘩”。
法院寄語:
判決不是案件的重點,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審判和調解有效結合,才能達到化干戈為玉帛之效果。民事審判工作涵蓋人民群眾生產(chǎn)、生活各方面,直接反映廣大民眾期待與訴求,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人民法庭審理好各類民事案件是保障和服務民生的重要內容,也是營造安居樂業(yè)、和諧穩(wěn)定、持續(xù)發(fā)展的社會環(huán)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司法實踐。人民法庭作為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之一,要弘揚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引領社會風尚,強調法治在社會治理中的規(guī)范作用,引導群眾通過平和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五溝營法庭將人民法庭的司法主導與基層社會治理相結合,充分發(fā)揮鎮(zhèn)村干部和人民調解員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yōu)勢,加強與派出所、司法所、綜治中心和群眾自治組織的共建、共聯(lián)整合社會治理資源,秉持“尊重群眾、為了群眾、發(fā)動群眾、依靠群眾”的工作方式,尊重良善風俗和社情民意,創(chuàng)新調解工作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化解在訴訟之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
近年來,西平縣人民法院健全完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強化工作保障,推動源頭預防、就地實質化解糾紛。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引導基層群眾優(yōu)先選擇人民調解等非訴方式,夯實訴源治理,切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堅持訴源、訴前、訴中、判后全過程調解、全鏈條發(fā)力,逐步形成具有“西平特色”的訴源治理新模式。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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