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不是目的,“低頭族”應“正視”斑馬線
摘要:比如,機動車在斑馬線禮讓行人已漸成共識,但一些“低頭族”反而有恃無恐,抱著“我弱我有理”的心態(tài),旁若無車地走過,讓禮讓淪為忍讓,甚至是生命難以承受之重。 可以想見的是,過斑馬線刷手機經(jīng)常被視為個人習慣,立法禁止難免會引來一些異議。
過斑馬線刷手機,可能要吃罰單——8月1日,《廈門經(jīng)濟特區(qū)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施行,其中明確提出:行人通過斑馬線,應當在斑馬線內(nèi)盡快通過,不得坐臥、停留、嬉鬧、瀏覽電子設備或者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違反這一規(guī)定,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將處以警告或50元罰款。
對“任性過街”立下規(guī)矩早有先例。2019年,浙江溫州就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違反者處警告或10元罰款。隨后,嘉興、寧波等地都作出相應的禁止性規(guī)定;去年11月,河南更是在全省范圍立法懲戒馬路“低頭族”,且執(zhí)法尺度明顯提高,違者最高可罰200元。
手機里的風景再美,少了安全都是浮云。在相關法條存在空白的情況下,地方層面的嘗試有其必要。日常生活中,手機可以說已經(jīng)變得無孔不入。一項媒體調(diào)查顯示,72.2%的受訪者有過馬路玩手機的經(jīng)歷。人的注意力有限,刷了手機,便顧不上看路,道理如此簡單,卻屢屢有人充耳不聞。
究其原因,除了一些特殊情況,更多的是僥幸心理在作祟。比如,機動車在斑馬線禮讓行人已漸成共識,但一些“低頭族”反而有恃無恐,抱著“我弱我有理”的心態(tài),旁若無車地走過,讓禮讓淪為忍讓,甚至是生命難以承受之重。據(jù)有關調(diào)研,在廈門的交通事故中,發(fā)生在斑馬線的占了近20%,亟須引起重視。從這個角度看,廈門立足自身實際,出臺全國首部有關斑馬線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guī),以小切口打開問題癥結,可以說是頗有示范意義的制度補漏。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雖說徒法不足以自行,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在某種程度上,以立法為契機可以喚醒文明意識、倒逼道德提升,繼而在長期的執(zhí)行中形成習慣,促進多個方面的善治。正如有律師所說:“對‘低頭族’立法,就像對公共場所禁煙立法一樣,雖然不能做到完全杜絕,但是可以凈化社會風氣。”
可以想見的是,過斑馬線刷手機經(jīng)常被視為個人習慣,立法禁止難免會引來一些異議。過往案例表明,質(zhì)疑聲集中于兩個方面:一是就行為的判定依據(jù)而言,哪些舉動屬于“玩手機”?“妨礙車輛合法通行”怎么界定?二是如何權衡背后的執(zhí)法成本,會不會法不責眾,最后變成“一陣風”?這些擔心直指現(xiàn)實,有待實際操作中逐步完善、不斷細化。對此,廈門表示,一方面將加強交通管理的智能化建設,另一方面推動群眾共建共享共治,成效幾何值得拭目以待。
總之,立法的目的是規(guī)范,不是罰款。唯有人人共守“法治的細節(jié)”,正視斑馬線,文明才在線。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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