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法院:法官指導人民調解 15萬元當場履行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王寧)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采取“法官指導+人民調解”模式,在訴前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雙方達成離婚調解協議,并督促當事人當場履行15萬元,實現案結事了。
劉某與代某于2021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因雙方戀愛時間較短,婚后長期分居,雙方一致認為婚姻名存實亡、夫妻感情破裂,雙方就離婚事宜多次進行協商,卻始終就撫養(yǎng)權及共同財產分割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為此,劉某訴至新蔡法院。
為促進糾紛高效化解,在征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后,新蔡法院通過訴前調解方式化解糾紛,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案件委派至新蔡縣澗頭鄉(xiāng)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訴前調解。人民調解員程浩在接收案件后,認真梳理案情,聯系雙方當事人到場調解,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分割上存在巨大分歧,雙方態(tài)度堅決、寸步不讓。見此情形,調解員程浩聯系立案庭李征光庭長給予法律指導,在李征光法官和調解員程浩的共同努力下,雙方均認識到應理性面對問題,協商解決離婚糾紛,避免在離婚“持久戰(zhàn)”中加深對雙方的傷害,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申請出具調解書。
為徹底化解當事人的矛盾,李征光法官和調解員程浩與當事人耐心商議,督促其當場履行共同財產分割款項,最終,代某通過現金、轉賬方式向劉某支付15萬元。至此,該起離婚糾紛得到高效化解,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法官指導人民調解,有助于提升調解公信力,促進矛盾糾紛在訴前成功化解,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下一步,新蔡法院將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協調聯動,形成調解工作合力,提升人民調解工作的規(guī)范化水平,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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