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陽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摘要:抽樣檢驗材料(現(xiàn)場筆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送達抽樣檢驗報告材料(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送達回證、錄像視頻)、詢問通知書、限期提供材料通知書、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送達回證、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違法的事實及違法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實、情節(jié)等內容。
正市監(jiān)處罰(2023)19號
當事人:河南信旺商貿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yè)執(zhí)照
統(tǒng) 一 社 會 信 用 代 碼 :914117245610046180
住所(住址):正陽縣真陽鎮(zhèn)南關街
法定代表人:陳波(身份證號:413001196507130035)
聯(lián)系電話:13837115327
聯(lián)系地址:正陽縣真陽鎮(zhèn)南關街
2020年10月26日正陽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委托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河南信旺商貿有限公司正陽縣禮堂店經營的農產品進行監(jiān)督抽檢。抽檢樣品:雞蛋,檢測項目:多西環(huán)素不合格。抽檢樣品:芹菜,檢測項目:毒死蜱mg/kg;不合格。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我局工作人員郜清理、翟壯志分別于2020年11月24日和2020年11月27日將不合格檢驗報告和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送達給了該店,店長姜娜娜簽收。2020年11月27日進行立案調查,2020年12月1日對該店送達了詢問調查通知書、限期提供材料通知書,該店店長姜娜娜在通知書上簽字。后于2020年12月4日對該店店長姜娜娜進行了詢問調查,2020年12月10日對王青松進行了詢問調查,2020年12月15日二次對該店店長姜娜娜進行了詢問調查。
現(xiàn)場檢查雞蛋、芹菜已銷售完。2020年12月4日詢問調查該店店長姜娜娜,銷售的雞蛋是在王青松購進的,共購進50kg雞蛋,貨值金額369元。違法所得9元。芹菜2020年10月26日購進的,是誰的貨不知道,共購進5kg芹菜,貨值金額13.8元。違法所得2.8元。詢問調查王青松所述確定沒有給該店送過雞蛋,二次對該店店長姜娜娜進行詢問調查確定是王青松給該店送的雞蛋,該店店長姜娜娜當場不能提供2020年10月24日購進雞蛋的票據(jù)、供貨者的營業(yè)執(zhí)照、檢驗報告。河南信旺商貿有限公司正陽縣禮堂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jù)證明:1.抽樣檢驗材料(現(xiàn)場筆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送達抽樣檢驗報告材料(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送達回證、錄像視頻)、詢問通知書、限期提供材料通知書、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送達回證、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違法的事實及違法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實、情節(jié)等內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證明當事人責任主體存在。
參照《河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的規(guī)定,裁量階次屬于輕微;違法行為表現(xiàn)情形:貨值金額不足2000元的。處罰標準: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雞蛋處十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款,芹菜處五萬元以上七萬元以下罰款。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十項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給予處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決定給予河南信旺商貿有限公司以下行政處罰:
1.罰款人民幣壹拾壹萬元(110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壹拾壹元捌角零分(11.80元);罰沒款合計人民幣壹拾壹萬零壹拾壹元捌角零分(110011.80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到中原銀行正陽縣支行;戶名:正陽縣財政局財政專戶;賬號:523010005224012。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正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正陽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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