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報!駐馬店市一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摘要:其中,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審判員薛運魁獲全國法院辦案標兵!預防青少年犯罪是一名少審法官的職責,在辦理涉少案件中,薛運魁堅持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辦案理念,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引導青少年樹立法治意識和正確價值觀,用司法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駐馬店網訊(記者 劉金霞)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表彰全國優(yōu)秀法院全國優(yōu)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命名“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的決定》相繼下發(fā),河南法院9個單位和15名個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其中,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審判員薛運魁獲全國法院辦案標兵!
薛運魁,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審判員。預防青少年犯罪是一名少審法官的職責,在辦理涉少案件中,薛運魁堅持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辦案理念,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引導青少年樹立法治意識和正確價值觀,用司法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責任編輯:付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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