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呂法庭 巡回法庭進鄉(xiāng)村 化解糾紛促和諧
摘要:為了緩和原告情緒,解決原告出行不便的問題,法官決定到當事人家中進行庭審。庭審過程中,法官耐心調(diào)解,協(xié)助雙方溝通,找準問題癥結,向當事人釋法析理,在雙方情緒激動時及時給予引導和勸慰,最終雙方心平氣和達成離婚調(diào)解協(xié)議。
駐馬店網(wǎng)訊(通訊員 李 蕊)巡回審判是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便利群眾訴訟的一種“接地氣”的審判方式,也是人民群眾認識訴訟、參與訴訟的重要途徑。7月20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古呂法庭法官帶領法庭干警一行三人來到新蔡縣月亮灣街道閆湖村委,針對一起離婚糾紛進行了巡回審判。
原告、被告雙方1996年結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F(xiàn)原告、被告的兩個子女均已成年并且結婚,原告認為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要求與被告離婚。
開庭前,法官認真查看分析案件材料,并及時與原告、被告聯(lián)系溝通。了解到原告的腿有病,不能遠行,并且之前曾因夫妻不和多次打鬧,有服毒自殺的傾向,要求離婚的訴求非常迫切。
為了緩和原告情緒,解決原告出行不便的問題,法官決定到當事人家中進行庭審。庭審過程中,法官耐心調(diào)解,協(xié)助雙方溝通,找準問題癥結,向當事人釋法析理,在雙方情緒激動時及時給予引導和勸慰,最終雙方心平氣和達成離婚調(diào)解協(xié)議。這起案件成功調(diào)解。
責任編輯:張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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