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金鋪法庭 以調解化糾紛促和諧
承辦法官非常重視老人的贍養(yǎng)問題,接到案件當天便打電話與原告、被告溝通??紤]到原告、被告雙方年事已高,為了讓當事人順利參加庭審,主審法官王睿積極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莊嚴承諾,把庭審現(xiàn)場搬到原告、被告所在的村委。調解過程中,主辦法官充分聽取雙方的意見,多次進行耐心的調解和規(guī)勸,引導被告邢某換位思考,積極主動履行贍養(yǎng)義務。
在承辦法官的再三努力下,最終,當事人的家庭矛盾化解,原告申請撤訴。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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