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務中心“容缺受理”服務讓市民更便利
本報訊(通訊員 楊曉莉)“沒想到缺少材料也能先辦理,只要后續(xù)補齊就可以,政府的政策越來越好了。”近日,駐馬店市海達置業(yè)有限公司負責人到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書香水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公司物業(yè)招標備案公示未到期,無法出具物業(yè)服務合同等相關資料,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為該公司辦理“容缺受理”服務,讓企業(yè)工作人員免去了來回奔波的麻煩。
據(jù)了解,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市行政服務中心推出審批服務事項“容缺受理”模式,并對進駐中心的容缺服務事項再次梳理,對整理出的82項容缺服務事項及289項容缺受理申請材料在該中心一樓大廳進行公示。按照《駐馬店市行政審批容缺服務制度(試行)》規(guī)定,申請人在辦理非即辦類審批服務事項時,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關鍵性申報材料或手續(xù)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審批部門對缺少或存在缺陷與瑕疵的材料,在申請人作出信用承諾的基礎上,先行受理,并進入審核程序;待申請人在承諾日期內補交材料后,審批部門及時出具相關辦事結果。申請人可選擇再次送交、郵寄補齊等多種方式補交,避免了因“資料不齊不受理,補齊材料再受理”而造成的多跑腿、來回跑、時間長等問題,縮短了整體審批時限。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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