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陽縣人民法院“微信法庭”便民訴訟
本報訊(通訊員 正楊 黃偉)近日,隨著清脆的法槌聲,正陽縣人民法院利用互聯(lián)網開庭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被告劉某因外出打工不能到庭參加庭審,為了推進案件審理,經主審法官認真研究,在征求雙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后,將該案的庭審程序通過微信視頻系統(tǒng)進行。主審法官通過遠程視頻征求當事人同意后建立微信群,之后就按照正常的開庭程序進行,整個庭審經過一個多小時才結束。
微信視頻庭審中,各方當事人之間互相可視,交換的證據(jù)也通過視頻進行。據(jù)了解,該院互聯(lián)網法庭與科技法庭無縫對接,互聯(lián)網法庭集庭審直播、多媒體證據(jù)展示、庭審記錄、庭審點播等功能于一身,利用攝像頭、同步刻錄機、電子背景屏幕等設施,對庭審全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系統(tǒng)還可自動進行視頻、音頻、多媒體證據(jù)等信息資源的實時采集與存儲,完整記錄庭審各階段音頻、視頻數(shù)據(jù),可以實時保存庭審筆錄,并同步刻錄備份庭審全程音頻、視頻信息。
“微信法庭”既讓不便出庭的當事人通過微信渠道進入庭審程序,又可通過在微信視頻系統(tǒng)的基礎上新增庭審直播、同步錄音錄像等系統(tǒng),有效保障了庭審程序在法律規(guī)范內運行。
責任編輯: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