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成大學生不懂借貸法律知識
摘要: 使用者中存在大量“隱數”,女生是使用重點群體,“校園貸”并未用來解決急需……近日,共青團陜西省委權益部組織法律專家成立課題組
使用者中存在大量“隱數”,女生是使用重點群體,“校園貸”并未用來解決急需……近日,共青團陜西省委權益部組織法律專家成立課題組,針對在陜高校大學生群體,設計、發(fā)放調查問卷563份。相關數據經專家統計分析,結合數據、文獻形成最終報告。這項針對“校園貸”的調查報告顯示:大多數學生對“校園貸”風險仍缺乏足夠認識。
為遏制無序發(fā)展的“校園貸”,2017年5月,中國銀監(jiān)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guī)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未經銀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禁止提供校園貸服務。
然而,近段時間,因“校園貸”引發(fā)的大學生安全事件仍不斷發(fā)生,大學生因無力償還“校園貸”被訴至法庭的案件也持續(xù)高發(fā)。
77%大學生不懂資金借貸法律知識
“近年來,大學生總體消費水平較高。”團陜西省委權益部組織法律專家對陜西高校“校園貸”現狀展開的調查顯示,陜西大學生每月所需的生活費,僅有28%保持在1000元以內,59%為1000至2000元,13%超過2000元,還有占2%的少數學生月均花費超過3000元。
生活費來源,90%的大學生是從父母處獲得。生活費主要用于吃、穿、娛樂——分別有88.3%、46.6%、42.2%的大學生,將生活費主要用于吃飯及購買零食、娛樂消費、購買服飾化妝品。另有14.8%主要用于旅游,31.1%主要用于支付培訓費和購買學習用品,16%主要購買了電子產品。
課題組發(fā)現,多數大學生對“校園貸”持有理性認識,對其危害有所了解。74.9%的學生表示,即便在經濟緊張時也從未考慮過“校園貸”;19.1%表示偶爾想過;83.1%認為“校園貸”不可靠;17.6%表示贊同,但自己不會采用;約77.3%明確表示不贊同“校園貸”方式。只有4.8%的學生,贊同并表示會使用“校園貸”消費。
受訪大學生中,50%關注過大學生因無力償還巨額貸款自殺的事件。49.9%能夠認識到“會因此陷入數額不停增長的債務旋渦”;34%認為“不利于引導大學生正常的消費觀”;29.9%認為“會有可能遭到資金供應方采用不法手段追償債務”。另有25.1%、21.8%、17.9%、17.9%的學生,認為會“留下不良的誠信記錄”“形成攀比風氣”“造成大學生信用危機”“拖累家庭”。
然而,即使在此種情況下,仍有多數大學生對“校園貸”的風險缺乏足夠認識。對“校園貸”,僅有10%“十分了解”、38.8%“基本了解”,51.2%“不了解”。多達77%的大學生不了解關于資金借貸涉及的法律知識;46%認為不用一次性還清,可以邊消費邊解決資金問題;15.6%認為借助金融平臺可以養(yǎng)成現代消費習慣。
“校園貸”未主要用于解決急需
調查中,6.1%的大學生表示因急需資金,已經使用或正在使用“校園貸”。但調查組認為,因各種原因諱言,6.1%的使用比例應該“只是下限”。同時有調查數據顯示,有多達40.9%的大學生認為身邊有同學在使用“校園貸”——“顯然,‘校園貸’使用者存在‘顯性’和‘隱性’兩類。”這些大量“隱數”的存在,給外界力量的防控干預帶來較大困難。
在已經使用或正在使用“校園貸”的人群中,只有0.9%的男生。女生群體不僅使用人數更多,且認為“校園貸”更可靠的比例也更高。課題組同時發(fā)現:“校園貸”并未主要用于解決學生急需。調查中,僅有3.6%學生表示,會使用“校園貸”解決資金急需難題。在使用“校園貸”的學生中,有88%將貸款用于娛樂消費。其中,47%用于購買電子產品,33%購買服飾和化妝品,29%用來吃飯、額外購買零食和旅游,僅有35%用于培訓和購買學習用品。
是否使用“校園貸”,更多取決于消費觀
“校園貸”問題的產生,來源于多個方面。課題組認為,首先是政府在應對策略上,未趕上“校園貸”發(fā)展的腳步。
“大學生沒有獨立經濟來源,多數不具備還款能力。”但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借款行為和合同效力還是要按照《合同法》處理。這樣一來,簽訂了“校園貸”這樣的高息貸款合同,一旦不能按時還款,就很容易滋生出非法討債或暴力討債的現象。
這樣的情況下,國家卻缺乏專門的系統政策,來對“校園貸”加以規(guī)范。對網絡借貸公司,也沒有統一、嚴格的市場準入標準。與此同時,正規(guī)的金融機構缺少專門針對大學生消費需求的產品;針對大學生的征信體系平臺也未建立,無法實現對大學生借貸行為的統一監(jiān)管。
調查中,還有一個現象值得關注:所需生活費較高的學生,是否會更容易使用“校園貸”?答案是否定的。專家特地設計了這樣的研究環(huán)節(jié)——對月需生活費超過2000元的學生,和急需資金時會使用“校園貸”的學生,進行數據交叉分析發(fā)現:前者中,僅有10.3%表示在急需資金時,會使用校園貸,其余絕大多數都會另想辦法。
“這說明,是否使用‘校園貸’與消費需求的高低沒有直接關聯,而更多取決于消費觀念和習慣。”專家認為,在我國家庭教育中,大都缺少理財教育和消費引導。進入高校后,也同樣缺乏必要的“財商”教育。這些,都給非法的“校園貸”平臺留下了可乘之機。
網貸機構離場,傳統銀行“跑步”進場
“2017年5月以來,網貸機構離場,傳統銀行‘跑步’進場。”課題組專家表示,針對高校學生,多家銀行推出的借貸產品都打出了“低息”牌,但不可忽視的是:正規(guī)銀行開發(fā)的“校園貸”產品,不少擁有“自助申請”“循環(huán)出借”“全額提現”等特征,同樣存在著過度消費、違規(guī)使用、無力償還等風險,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課題組建議,在為校園貸設計“堵、疏結合”的政策體系中——“堵”上,應加強多部門聯系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貸。同時,健全大學生信用體系,構建失信違約機制,督促其形成良好信用習慣。“疏”上,除完善“校園貸”中的企業(yè)市場準入資格外,還應推動金融部門信息共享制度,由正規(guī)金融機構、銀行合理設置信貸額度、利率,統一設定借貸限額,避免多頭借貸。
與此同時,高校也要從大一新生入校開始,就展開非法“校園貸”的防范宣傳,并加強家、校聯系,明晰學生消費情況。開設金融知識和消費觀類課程。“健全困難大學生資助體系,也至關重要——可以利用數字平臺,對學生經濟情況進行監(jiān)測,科學識別困難大學生,做好重點資助尤其是隱形資助工作。”(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孫海華)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中國青年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