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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民路遇“牛”車車牌號和放大號碼不一致交警調(diào)查原由□晚報記者 蘇莉 文/圖 不同號碼的皮卡車。本報訊昨天上午,在市重陽大道與盤龍山路交叉口處,一輛皮卡車的
市民路遇“牛”車車牌號和放大號碼不一致
交警調(diào)查原由
□晚報記者 蘇莉 文/圖
不同號碼的皮卡車。
本報訊昨天上午,在市重陽大道與盤龍山路交叉口處,一輛皮卡車的車牌號和車尾部噴涂的放大號碼不一致,引起了附近市民的關(guān)注。
“這輛車有倆牌號,也太‘牛’了。”昨天,市民李先生對記者說,這樣的車上路萬一發(fā)生事故,我們記哪個車牌號?記者趕到現(xiàn)場,只見皮卡車停放在一處建筑工地附近。在這輛車的后面,懸掛的車牌號為豫QZR071,該車尾部的放大號碼顯示為豫QK4377.
記者與市交警支隊相關(guān)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車牌號是車輛的身份證。”民警說,通過他們調(diào)查,該車掛的車牌號是正確的,但車尾噴涂的放大號碼是以前的車牌號,這是車主取得新的車牌號后沒有及時更正所致。
隨后,民警聯(lián)系該車車主,責令其糾正不負責任的行為。
民警介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載貨汽車及其掛車、大型載貨載客汽車車廂后部應當按規(guī)定噴涂放大的本車牌號,字樣應當保持端正、清晰、完整。”放大號碼與車牌號不一致的,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處以相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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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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