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生遠離校園欺凌
摘要:□ 胡殿文 邱學忠校園欺凌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嚴重問題,因久治不愈、漸成頑疾而受到家長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對一起校園欺凌案進行宣判。5
□ 胡殿文 邱學忠
校園欺凌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嚴重問題,因久治不愈、漸成頑疾而受到家長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對一起校園欺凌案進行宣判。5名犯罪時未滿18歲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校園欺凌是近年來比較突出的青少年社會問題之一,北京的這一判決表明,未成年人實施暴力傷害,同樣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這一判決,又一次把校園欺凌問題拉進公眾視野,觸及社會病中長期存在的軟肋。
調查顯示,這幫孩子來自不同年級,平時也沒有實質性的矛盾,只不過就是因為其中一個被告人覺得自己心情不爽,是隨意選擇的。5名被告少女中,有2人是因為以前被朱某帶人圍毆過,后來因為怕挨打而加入團伙的。5人中,多人都曾被學校處分過。法官表示,在校園欺凌案中,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其實都是受害人。
專家認為,校園欺凌不同于青少年之間偶發(fā)的打架等沖突,欺凌者的欺凌行為具有長期性、隱秘性、強弱關系不對等主要特征。2016年,法學專家姚建龍教授對全國29個縣104825名中小學生的抽樣調查發(fā)現(xiàn),校園欺凌發(fā)生率為33.36%,其中經(jīng)常被欺凌的比例達到4.7%。針對校園欺凌與暴力頻發(fā),加強法制教育,強化法治意識,解決校園欺凌,社會、學校和父母應該承擔起自己的責任。然而,學校和老師會怎樣管呢?
一項問卷調查顯示,68%的學生選擇“管而且非常嚴厲”,23%的學生選擇“管但批評一下就沒事兒了”,19%的學生選擇“事情鬧大了才會管”。長久之策應當是,有針對性地對學生加強教育,讓更多學生知道校園欺凌的法律后果,而不只是簡單地給一個處分了事。對學校而言,通過教育,讓所有的孩子認識到校園欺凌是不應該的行為,這樣才能杜絕犯更大的錯誤。業(yè)內人士建議,家長在關注孩子學習成績的同時,應該經(jīng)常關注他們的身心健康。對于被欺凌者,父母要及時和學校老師溝通,妥善處理,不要責難孩子或者放任自流,這樣容易出現(xiàn)兩個后果:要么孩子繼續(xù)被欺凌,要么以暴制暴,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當然,反應過度也不可取——一切要以恢復孩子身心健康和學習狀況出發(fā),學校和家長要進行理性溝通,必要時請心理干預專家進行輔導,用法律武器維護好孩子的權益。
回過頭來,再檢視校園欺凌事件頻發(fā)的誘因——個別學校忽視對學生的教育引導,淡化對學生的品格教育和習慣養(yǎng)成;留守兒童、父母離異帶來的單親家庭子女日益增多,家庭教育缺失以及一些不良社會風氣及充滿著暴力的文化產(chǎn)品對青少年的影響等。與此同時,校園欺凌事件多發(fā)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欺凌者懲戒不力。現(xiàn)實中,往往是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放任態(tài)度。有的施害學生甚至已經(jīng)涉嫌違法犯罪,由于大多數(shù)施害者都是未成年人,現(xiàn)行《刑法》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給予了一定程度的豁免與保護,很多施害者得不到懲戒。
但是,對于欺凌者的寬容無異于放縱,由于敬畏意識,施暴者才更加肆無忌憚。北京5名女學生因校園欺凌而獲刑,這是對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的有力打擊,具有很好的教育及導向意義。如何將校園欺凌扼殺在搖籃里,如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如何加強法制教育,如何多管齊下、綜合治理,如何使之既能有效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又能有力打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還能幫助這些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重新做人,對這些問題的完美作答,其實既考量著我們對所有未成年人的態(tài)度與情感,也考量著我們的法律良知與教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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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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