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消防支隊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
摘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市公安消防支隊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本報訊 (記者 邱學忠)7月12日,記者從市公安消防支隊獲悉,國務院于近期召開全國高層建筑消防
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市公安消防支隊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
本報訊 (記者 邱學忠)
針對英國倫敦“6·14”高層公寓火災教訓,市公安消防支隊相關負責同志介紹,此次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的重點有以下三項內容:
重點整治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問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要求,高層建筑嚴禁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本次綜合治理將全面摸排、徹底摸清外保溫材料的情況底數,逐幢制訂整改計劃,分類施策開展整治。對于新建工程和節(jié)能改造工程,要堅決執(zhí)行現(xiàn)行規(guī)范標準,絕不允許降低標準、弄虛作假。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安裝的,要堅決依法上限處罰,立即組織拆除,并從嚴從重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對于既有的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要結合改建、擴建工程和老舊住宅小區(qū)整治,實施綜合改造,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更換符合現(xiàn)行規(guī)范的外保溫材料;未拆除前,要督促管理使用單位落實看護措施,確保不出問題。
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問題。第一,對高層公共建筑:一是對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合格的張貼標識,不合格的要配齊配全,擅自拆除停用的必須立即整改。二是
重點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問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主體。高層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是消防安全責任主體,要制定完善各類管理制度,負責日常消防管理。高層住宅建筑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要逐幢明確“樓長”,落實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外保溫系統(tǒng)防火管理等職責。高層公共建筑要推行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明確具體的職責任務,負責本單位、本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對于多產權、多租戶的,要建立統(tǒng)一的消防管理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工作例會,解決消防安全重點事項。加強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消防管理。高層建筑應納入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使用管理單位要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規(guī)定,按要求配備專業(yè)電工,加強用電用氣用火安全管理,定期委托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嚴格管控電源、氣源、火源。對火災荷載較大、人員密集的,要確定為火災高危單位,實行更為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并對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和“樓長”進行培訓,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疏散逃生能力。建強微型消防站。每幢高層公共建筑、每個高層住宅小區(qū)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裝備器材,做到火災早預警、早發(fā)現(xiàn)、早處置。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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