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低價游騙走2000萬 涉及160余名受害人
摘要: “1000元赴韓、1500元赴日”,以這樣極具誘惑的低價,秦福軍以靈麒創(chuàng)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在短短一年多時間里,就吸引了160余名游客簽訂旅游合同,
“1000元赴韓、1500元赴日”,以這樣極具誘惑的低價,秦福軍以靈麒創(chuàng)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在短短一年多時間里,就吸引了160余名游客簽訂旅游合同,并采取收保證金的方式騙得錢款1900余萬元。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審以合同詐騙罪,判處秦福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公訴人:
騙走游客近2000萬
據(jù)公訴機關指控,秦福軍于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24日間,在本市朝陽區(qū)以靈麒創(chuàng)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通過低價境外個人自由行旅游項目吸引客戶,與田某、蔡某、趙某等160余名被害人簽訂《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采取收取保證金方式騙取被害人錢款,截至案發(fā)前,尚有1900余萬元未歸還。2014年10月1日,秦福軍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秦福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嫌犯:
也不清楚花掉多少錢
庭審中,秦福軍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合同詐騙罪的罪名及主要事實不持異議。據(jù)秦福軍交代,2007年他注冊成立了靈麒公司,是從2012年底開始從事旅游業(yè)務。流程是客戶決定旅游后,與公司簽訂一份旅游合同,繳納旅行費用,韓國游1000元,日本游1500元,還需要繳納保證金,之后公司會為客戶辦理簽證、機票,客戶自行決定出行時間。在客戶完成行程后,從合同簽訂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
秦福軍稱,靈麒公司比較混亂,沒有正規(guī)的財務制度,客戶保證金的賬戶和公司日常開銷、員工工資,都是從相關銀行卡里出的,分不清楚哪些是客戶的保證金,哪些是公司的錢。“我也確實花過這些錢,但是具體數(shù)目我也說不清楚。”
游客:
交70萬后公司失聯(lián)
被害人之一的秦某稱,2013年他聽朋友介紹,說靈麒公司有一個去美國的旅游產(chǎn)品,團費非常低。后他被告知去旅游需要每人繳納20萬元的滯留抵押金,回國銷簽后5個工作日退還。
在得知對方有4人想要去美國后,秦福軍稱只需繳納70萬元抵押金。在匯款后,由于4人中有3人的簽證未辦下來,另1人也因故無法成行,秦某就與秦福軍電話聯(lián)系退還抵押金事宜,但秦福軍總以沒到時間、沒有錢等各種理由推拖,直到與秦福軍失去了聯(lián)系。
與靈麒公司有業(yè)務往來的董某說,其曾經(jīng)為該公司辦理過大量赴韓赴日機票,其中赴韓機票為3000至9000元,赴日機票基本在9000元左右。董某稱,赴韓1000元、赴日1500元這樣的收費標準是不可能完成旅游項目并獲利的。
北京市三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秦福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被害人錢財,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結合本案其他情況,法院一審判處秦福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黃曉宇)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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