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范稅務稽查案源管理
摘要: 為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中關于建立健全稽查案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規(guī)范稅務稽查案源管理,切實提高稅務稽查工作質效,有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
為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中關于建立健全稽查案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規(guī)范稅務稽查案源管理,切實提高稅務稽查工作質效,有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出臺了《稅務稽查案源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堅持問題導向,明確了案源管理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明確了案源信息內容。梳理了十大類案源信息具體內容,明確了案源信息收集工作的主要分工,并要求對案源信息分戶建檔和分類組建案源信息庫;規(guī)范了案源分類處理。按照信息來源將案源劃分為推送、督辦、交辦等九類,并根據(jù)案源類型、納稅人狀態(tài)、線索清晰程度、稅收風險等級等因素進行分類處理;建立了案源分配機制。規(guī)定了案源立案審批的層級和程序,要求建立案源管理集體審議會議制度;強化了案源處理結果應用。對案源處理結果,應按照風險管理要求,進行跟蹤反饋和統(tǒng)計分析,實現(xiàn)全流程閉環(huán)管理。(記者吳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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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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