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32年 身上沒一塊好肉
摘要:女子遭家暴32年 被丈夫打得身上沒一塊好肉 家,本應是最溫馨的避風港??墒?,暴力卻讓本該溫馨的家蒙上了一層陰影。昨天,本報報道了中國《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起正式
女子遭家暴32年 被丈夫打得身上沒一塊好肉
家,本應是最溫馨的避風港??墒牵┝s讓本該溫馨的家蒙上了一層陰影。昨天,本報報道了中國《反家庭暴力法》
[ 受害者訴說 ]
被丈夫打得身上沒一塊好肉
30多年來,再熱都穿長袖長褲
“整整32年了,現(xiàn)在兩個女兒都各自成家了,我也想解脫了。”
她已經(jīng)記不清第一次動手是什么時候。只知道,這32年來,丈夫賭博輸了,喝醉酒了,心情不好,就會習慣性地打自己。
“我也很痛苦??墒?,為了孩子,為了這個家,一直忍著。”現(xiàn)在,兩個女兒已經(jīng)各自成家,
還有另外一個例子,春節(jié)前,一個60來歲的阿姨來報社找到記者。她捋起袖子,胳膊上滿是觸目驚心的淤青。她說:“30多年了,隔幾天就要被打一次。他打我打成習慣了。”
當記者提議請婦聯(lián)等組織幫忙介入時,這個阿姨一個勁地擺手:“說出去太難聽了,沒法做人了,總得等孩子都結婚了再說。”
她說,這些年,自己想過死,想過帶著孩子自殺,想過在丈夫的飯菜中下藥。可是,獨獨沒有想過報警或者尋求幫助。從結婚到現(xiàn)在,再熱的夏天,她都穿長袖長褲。“他打得我,身上實在是沒有一塊好肉。每次他打我,我都求他別打臉,別被人看到。有時候打到了,我就和同事說,自己摔的。”
寧靜港灣家庭服務中心是由寧波市婦聯(lián)和海曙區(qū)婦聯(lián)在2013年共同成立的。中心負責人羅紅媛重重嘆了口氣:“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傷害就在我們身邊。”
[ 專家說家暴 ]
海曙去年225對夫妻因家暴要離婚
“我原來在婚姻登記處工作,經(jīng)常碰到夫妻之間大打出手后來離婚。家暴也分很多種,比如身體暴力、精神暴力、經(jīng)濟控制等等。”羅紅媛說,僅在2015年,寧靜港灣家庭服務中心接待了81個家暴案例,海曙區(qū)婚姻登記處則有225對夫妻因為家庭暴力的原因,提出離婚。這些還都已經(jīng)是比較嚴重的肢體暴力,到了離婚的地步??梢韵胍?,更多地,被當事人痛苦地隱忍下來。
施暴者往往受原生家庭影響較大
“家暴的意識與知識結構相關,在農村很多地方還是習慣性用武力解決,屬于熱暴力。在城市,則以冷暴力為主,尤其是在高知家庭。冷暴力也是一種暴力行為,也要引起足夠的重視。”羅紅媛說。
在寧波,婦女依舊是家庭暴力的主要承受者。不過,這幾年來,也陸續(xù)有丈夫因不堪忍受妻子的長期暴力提出離婚。在法庭上,丈夫當眾撩起衣服給大家看累累傷痕,甚至多次遭受妻子“過肩摔”式的暴力。
“很多施暴者往往受原生家庭影響,會出現(xiàn)人格分裂的癥狀,內心缺乏能量,不會說出自己的感受,缺乏有效的溝通。”現(xiàn)場,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張素珍這樣的觀點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她說起曾經(jīng)接待過一個案例。“
家暴,有了第一次,往往就會有第二次
“像這樣缺乏關愛的施暴者,就應該嘗試走進他的內心,多去關心關心他的需求,陪他一起回憶兒時一些快樂的事,達到自我的融合。”張素珍說,后來,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如果父母這輩子往往用暴力來解決問題,那么子女在自己的小家庭中,也習慣揮拳頭。
家暴,有了第一次,往往就會有第二次。請對“家暴”說不,勇敢維權。
溫馨提醒
如需幫助,可撥打83882882
遇家暴,要保存證據(jù)
并第一時間報警維權
現(xiàn)場,還成立海曙區(qū)非暴力溝通中心。接下來,中心將組建專家團,走進千家萬戶,宣傳非暴力理念。如果你也遭受家暴,需要援助的話,可以在工作時間撥打83882882,聯(lián)系中心的工作人員。
寧波非暴力溝通專家龐斯明建議,如果施暴者極度憤怒,受暴者不要去做挑釁,先避開沖突的環(huán)境。其次,要嘗試用心去體會對方的感受和需要,建立起溝通的能力,第三,對于家庭冷暴力、性暴力和精神暴力,在心理極度壓抑的情況下,需要找到求助的渠道,發(fā)泄自己的情緒。
他有個建議,在可以溝通的情況下,可以在家門口掛個牌子,諸如“請微笑進門”,給當事人一個心理暗示。比如,可以每個月安排一個家庭自由日或者每周安排一個小時夫妻間來說說彼此的壓力。
當然,更要提醒大家的是,面對家庭暴力,不要姑息,勇于維權。在此,也提醒受害人,遇到家暴應盡可能早的報警,并保全證據(jù),否則法院很難認定是否為家暴。
社區(qū)專職委員張寧生補充:除了夫妻間的家庭暴力,親子之間的家庭暴力問題也不容忽視。還是有很多家長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當孩子表現(xiàn)不如意時,往往動用武力。相信隨著《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和宣傳的深入,將能一定程度上制止這種暴力現(xiàn)象,也有利于兒童的成長。
同步播報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來
溫州首例“反家暴”刑事案件
丈夫馬路上毆打妻子被刑拘
金報訊(通訊員 曹志成 朱詩俊 記者 藍瑩)因為夫妻矛盾糾紛,丈夫在馬路上公然毆打妻子。
案件還要從兩個月前說起。
接到報案后,鹿城公安南郊派出所民警立即介入調查。據(jù)王某反映,她和陳某結婚多年,但是感情一直不和。在結婚的幾年時間里,有時候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陳某就會對她大打出手。因為不堪忍受陳某的家暴,王某在三年前選擇了跟陳某分居,但兩人一直沒有辦理離婚手續(xù)。這幾年來,陳某也曾多次找她,偶爾也會動手動腳,因為沒有明顯的傷勢,所以她也沒有向警方報案。沒想到,這次竟把她打成了輕傷。
由于陳某已經(jīng)得知妻子報案,他提高了警惕,警方多次想要抓捕,都沒有成功。
“新《家暴法》規(guī)定了公安告誡制度,《告誡書》可作為法院認定家庭暴力的證據(jù)。因此,遭受家庭暴力的群眾應當及時報警,由公安民警來固定證據(jù),發(fā)出《告誡書》。不過像陳某這起傷妻案件,公安機關雖然是第一次接到報警,但他的行為已明顯構成違法犯罪,公安機關第一時間追究了他的法律責任。”南郊派出所教導員潘勝河說。 (實習編輯 王夢潔)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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