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劃特招\(zhòng)"紅線\" 校領導子女本校特招須報備
摘要: 正值2016年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季,教育部近日發(fā)布《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領導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報考本校特殊
正值2016年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季,教育部近日發(fā)布《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領導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報考本校特殊類型招生,須向學校報備并實行回避。這意味著高校特招有了新的制度紅線。
在北京大學教育考試院院長秦春華看來,《通知》是進一步嚴格特殊類型招生,避免利益輸送的重要手段,“不僅僅是高校領導干部,涉及招生工作流程的人,都要實行回避制度”。
事實上,特殊類型招生實行相關人員回避制度早已有之。北京大學在自主招生等一系列非高考錄取的招生類型中就規(guī)定了回避制度。
“世界頂尖大學一般都有此類制度,規(guī)定詳細、嚴格,如違反規(guī)定,當事人面臨的懲罰是十分嚴厲的。”秦春華說。他認為,新規(guī)是為了進一步嚴格特殊類型招生的管理和監(jiān)督,從制度上堵住漏洞,避免招生腐敗,對高校領導干部也是一種保護。
“一是從制度上避免了高校領導干部對招生工作的非正常干預;二是為外部監(jiān)督提供了依據(jù),如果有人違反規(guī)定,即可依此進行監(jiān)督和干預;三是為具體工作人員減輕了壓力。”秦春華說,“照章辦事,誰也沒有話說。”
在他看來,制度實施最重要的是執(zhí)行中不走樣,他建議,一是要加強事前的培訓,明確相關要求,要讓有關人員明白“禁區(qū)”在哪里。二是要在招生過程中加強外部監(jiān)督,特別是利益相關者的監(jiān)督十分重要。三是要加強懲戒,使違反規(guī)定的代價和成本高昂。 (記者 董魯皖龍)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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