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兩民警侵占嫌疑人款物獲刑11年
摘要:深圳兩名民警蘇某和陳某涉嫌在辦理一起電信詐騙案時,私取嫌疑人21萬存款,一筆63萬元的暫扣款物也未隨案移送或退還給詐騙案的被害人,卻將其中的款項用于買私人汽車。檢方
深圳兩名民警蘇某和陳某涉嫌在辦理一起電信詐騙案時,私取嫌疑人21萬存款,一筆63萬元的暫扣款物也未隨案移送或退還給詐騙案的被害人,卻將其中的款項用于買私人汽車。檢方以貪污罪、濫用職權(quán)罪對二人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判二人濫用職權(quán)罪罪名成立,兩人中的最高刑期為有期徒兩年。后檢方提起抗訴,此案二審備受關(guān)注。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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