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等于給自己判無期徒刑”——吸毒者話毒禍
摘要:新華社濟南6月25日電題:“吸毒等于給自己判無期徒刑”——吸毒者話毒禍 新華社記者 吳書光 毒品之禍,甚于槍炮。6·26禁毒
新華社濟南6月25日電題:“吸毒等于給自己判無期徒刑”——吸毒者話毒禍
新華社記者 吳書光
毒品之禍,甚于槍炮。6·26禁毒日前夕,記者前往山東省魯中強制隔離戒毒所、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采訪了幾名吸毒人員。作為新型毒品冰毒的受害者,他們以親身經(jīng)歷揭露毒品危害,警示人們遠離毒品。
(小標題)吸毒不上癮?騙人的!
35歲的律師小章從2008年開始執(zhí)業(yè),曾代理過販賣毒品案,去年7月開始強戒。
小章說,2010年2月底,在一位離婚當事人小康帶領下第一次吸毒,吸了兩口冰毒,確實沒什么感覺。“聽朋友說不上癮,好奇,到戒毒所之后才知道哪里有不上癮的毒品呢?”2010年3月初的一天,小康已經(jīng)離婚,讓我去喝酒,去他家又開始“玩”(吸毒)。這是我第二次吸毒,因第一次沒感覺也不想,這次又吸兩口。當晚到次日下午,不餓、不渴、不困。次日下午我離開,小康嫖娼被抓。8日晚,我被抓住,拘留10天。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貴,在拘留所焦躁不安,感覺丟人。去年4月下旬,一位女當事人小野與我有一位共同的朋友,他們倆一起吸毒,我在旁邊就像吸二手煙,從晚上到次日凌晨,我再次吸食。以為不會上癮,覺得自己意志力還可以,沒想到從此離不開了。
公務員小飛今年27歲,在部隊立過集體一等功,當兵時就知道冰毒,用軍人身份和意識壓住,但轉(zhuǎn)業(yè)到地方后諸多事情不順,與朋友聚會時,有人拿出“冰壺”(吸毒工具)說是“解酒藥”。吸了三四口,酒勁全散了,精力充沛,煩心事也不想了。將近兩天沒有休息,沒睡覺,注意力也很集中。但過后很疲勞。
后來,小飛主動聯(lián)系那位朋友,問“醒酒藥”是什么,他說冰毒。小飛說,我渾身顫了一下。但底線放松了,讓他再弄點,他當晚拿來,我第二次吸毒,所有煩心事都不去想,現(xiàn)在知道是一種逃避,追求舒適感。
(小標題)吸毒會影響一生
小章說,入所后看紀錄片才覺得恐懼,吸食冰毒不僅上癮,而且對大腦的傷害還不可逆。片子中有人當眾殺死親人,還有人自己跳樓。
今年春節(jié)前,父母探視時說,第一次帶小章吸毒的小康得神經(jīng)病了,他曾經(jīng)營6家超市,但現(xiàn)在家底敗沒了,還開車撞死3個人,后來把自己房子點了,還拿菜刀不準鄰居救火。“人一旦吸了毒,就等于給自己判刑,而且還是無期的。”
2013年7月,小飛曾因在賓館吸毒被抓,但未能戒掉,后來發(fā)展到兩三天“玩”一次,喪失人性了,這么說一點不為過。親情、愛情、友情不斷淡化,無情無義、不忠不孝。小飛說:“父母覺察后,與父母爭吵,妄想父母要害我,一度要和父母動手,精神被摧毀了。”
小紅父母離異,父親炒股,從不缺小紅的花銷。小紅說,有一段時間每天都吸,脾氣暴躁,吸完愛跑步。“吸毒會影響一生,光靠意志力不行。”
談起家人,他們淚眼婆娑。
(小標題)吸毒如同信邪教
他們認為,吸毒者多數(shù)是無聊、好奇、找刺激而染上毒品的。小飛說,開始拒毒的意識還是有的,怨自己不堅定,多數(shù)是好奇心染上的。
小章說,吸毒后慢慢孤僻不合群,交往圈子越來越小,只跟毒友聯(lián)系。“吸毒跟邪教有共同點,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常常為小事大動肝火。”
有一次干警找小章談話,未婚的小章認為自己挺孝順,負擔著父母開銷,努力讓他們享清福。干警說,無后為大,你35歲還沒成家。一下把我說蒙了,才明白滿足父母衣食是最低層次的孝。
小飛說,感覺吸毒人群在增加,呈裂變式增長。吸毒后不感覺自己是錯的,易怒、妄想。
記者了解到各戒毒所充分利用齊魯文化資源優(yōu)勢,培樹“孝文化”“和文化”“紅色文化”。多位戒毒人員說,因為吸毒與父母、家人吵架甚至動手,到了戒毒所才開始反省愧對父母和家庭,做人首要盡孝,不僅身孝更要心孝,如今不是厭惡毒品而是痛恨毒品,希望早日戒毒。(完)(文中人物全部為化名。)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新華網(wǎng))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wǎng)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jīng)本網(wǎng)書面授權不得轉(zhuǎn)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wǎng)應有權益,否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wǎng))”的作品,均轉(zhuǎn)載自其他媒體,轉(zhuǎn)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wǎng)站、團體從本網(wǎng)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wǎng)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chǎn)權的作品,請與我們?nèi)〉寐?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