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某公司領(lǐng)導挪用公款300萬買彩票 被判刑7年
摘要:挪用單位資金300萬元用于個人消費。5日,寶雞市渭濱區(qū)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挪用資金案,被告人王某被以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39歲的王某是某公司后勤保障部副部長,2008年
挪用單位資金300萬元用于個人消費。5日,寶雞市渭濱區(qū)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挪用資金案,被告人王某被以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39歲的王某是某公司后勤保障部副部長,2008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間,王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挪用公司職工住房公積金、食堂餐費、住房押金共計3079270.02元未歸還。以上挪用的資金被其用于個人消費。案發(fā)后,王某退還公司共計79731.01元。
據(jù)王某供述,其將第一筆挪用的4萬多元用于購買理財基金,后來又用挪用的款項玩游戲機賭博、購買彩票、出入酒吧等高檔場所,后來挪用款項的窟窿越來越大。在企圖用購買彩票中大獎、發(fā)大財歸還公司財產(chǎn)的夢想徹底破滅,無力退還錢款的情況下,王某向檢察院投案。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王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挪用資金罪。鑒于其在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該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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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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