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嚴查用工合同防陷阱
摘要: 本報訊 (記者 劉仁忠 通訊員 吳 予)目前正值春季用工高峰期,汝南縣組織工會、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深入各類企業(yè),嚴格排查用工單位與農(nóng)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謹防不規(guī)范合同坑害農(nóng)民工。該縣排查的不規(guī)范
本報訊 (記者 劉仁忠 通訊員 吳 予)目前正值春季用工高峰期,汝南縣組織工會、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深入各類企業(yè),嚴格排查用工單位與農(nóng)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謹防不規(guī)范合同坑害農(nóng)民工。
該縣排查的不規(guī)范《勞動合同》包括:一是口頭“約定”。排查并取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有口頭承諾的約定。二是“抵押”合同。個別用人單位在簽訂合同時,將勞動者的一些證件、財物等作為抵押條款寫入合同文本當中,如果日后發(fā)生勞動糾紛,勞動者極易惹上官司。三是“生死”合同。一些危險崗位用人單位為逃避應該承擔的責任,擅自在自行起草的合同文本中加上“傷亡由勞動者自理”等條款,一旦發(fā)生意外,勞動者易處于被動地位。
責任編輯:wind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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